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申报已启动截止9月5日
本报讯 (记者刘文艳 通讯员许海峰 实习生潘菁菁)记者从市经委了解到,根据《泉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我市2010年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从本月20日开始申报,受理资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5日。申报企业和项目应于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经委及市财政局。
从备选项目库中选取
据了解,今年以来,我市共有123家企业纳入了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备选项目库。“已列入2010年泉州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备选项目库,项目已实施,且实施后能耗明显下降的项目,才能申报专项资金扶持。”泉州市经委电力与资源利用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此外,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应符合《泉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中关于节能、节水、环保,财务制度、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要求;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项目核准、备案的,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节能技改项目核准、备案手续后方可申报;属明令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项目不能申报。
最高可补助20万元
2009年我市获得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扶持的企业和项目有59家,扶持金额从8万元至12万元不等。据了解,今年的补助额度为:节能项目,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,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;循环经济示范项目,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5%的奖励,单项奖励资金不超过15万元。
据介绍,国家、省、市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及列入国家、省发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。此外,2009年以来已获得国家、省、市资金补助的企业,原则上今年不再安排。“专项资金的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节能与循环经济中来,让更多的企业和项目能够享受到资金扶持,因此单家企业和项目一般不重复补贴。”上述负责人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