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起,保险产品开始通过银保渠道在全国范围销售,至今该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已经占据保险产品销量的半壁江山。但面对日益强盛的银保销售网络,业内专家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指出,银行和险企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其实很脆弱,当银保合作渠道的保险销售达到一定规模,保险公司就可能沦为银行的附属品。
过度依赖银保险企或成附庸
南开大学保险法教授朱铭来表示,按照销售渠道划分,目前银保合作渠道销售的寿险产品占据了半壁江山,49%产品都是通过银行销售的,另有40%是由传统的个人代理进行销售,剩余10%是保险公司的团险部以直销的形式针对大客户出售的团体险。
朱铭来表示,保险个人代理制度于1992年最早在上海出现,1995年产寿险分家后,个人代理的寿险业务在全国铺开,直至1996年,近90%的寿险都是通过个人代理渠道销售。2003年后,保险公司开始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,经过两年的发展,截至2005年,48%~49%的寿险产品都是通过银保渠道进行销售。
一位在寿险公司从事多年实务的黄先生表示,虽然个人代理制度为保险产品的推广作出了巨大贡献,但其弊端在于保险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,人员流动性大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公众形象,“早年保险公司拓展银保渠道,就是考虑到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高,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生的信任感,便于扭转保险公司的公众形象,再加上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机构对机构的关系,更加便于沟通和管理。”
但上述人士表示,银保渠道也有其弊端,由于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采取的是任务分配制,将业务摊派到各个支行层面,然后给予一定的佣金分成,这使得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虽然销量大,但不一定是真正适合客户的产品。 (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