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财新网报道,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今日表示,2010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审批名额将控制在十家以内。
今年已获批筹备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的银行已有三家,分别为农行、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。按此计算,今年最多将还有七张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牌照待批。
蔡鄂生在首届中国金融租赁公司高峰论坛上表示:“金融租赁公司将进入一段政策调整期。”虽然金融租赁公司这两年发展很快,但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并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。监管当局将针对现有情况在税收政策上做出调整。
目前监管当局要求,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%,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50%,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100%。这意味着银行系租赁公司能够得到来自股东的资金支持相对有限。
数据显示,金融租赁行业2009年资产规模较2008年增长120%。截至2010年一季度,全行业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规模为1863亿元,实现净利25亿元,资本充足率达22.1%,不良率为0.78%、拨备覆盖率228.26%。
自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的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并开展第一批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以来,工行、建行、交行、民生银行、招行和国开行先后组建了金融租赁公司。2009年5月国务院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试点范围,银监会先后接到华夏银行、浦发银行、兴业银行、光大银行等十几家股份制银行的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