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3 “投资风险客户自担”
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,不少消费者在被客户经理“避重就轻”的游说下,购买了自己并不了解的理财产品,而当消费者发现,实际收益并非像客户经理描述的那般诱人,甚至还要蒙受损失时,银行却以一句“投资风险客户自担”搪塞投资者。
案例:
李先生在2007年中旬购买了某外资银行的一款投资股票市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。理财经理当时告知产品保本,预期收益最高达20%。然而,事实却与理财经理所描绘的大相径庭,当李先生投入8万元购买后,股市大跌,产品收益为零。
理财经理又告知李先生由于该产品无收益,银行统一将已经购买该产品的资金转成另一款美元理财产品,并表示该产品“风险很低,年收益在20%,亏损的幅度不会超过20%”,李先生再次信以为真,但结果令他大跌眼镜。产品运行期限的亏损高达30%,这超出了理财经理所说最低亏不过20%的说法。而更令李先生气愤的是,理财经理对于货币转换的汇率风险只字未提。近三年人民币升值令李先生的资金,在人民币与美元的双向兑换中损失了近15%。
回声:该外资银行说,客户还可以继续关注产品表现
美元理财产品系列自2007年12月底发行以来,截至2010年2月底略有浮亏(低于10%)。但与同期股市相比,该产品受益于其“熊市对冲策略”在经济危机中始终跑赢大市。若以上证指数及标普500指数为例,截至2月26日,该两个指数与2007年年底相比分别下跌达约40%与20%。目前,该产品距到期日仍有3年左右时间,客户还可以继续关注产品表现。
支招:销售人员说的,让他用白纸黑字写清楚!
有法律界人士提醒,销售人员推销理财产品时的收益承诺,投资者最好要求其以书面形式记录,以便日后取证。
一位有10年理财行业经验的理财师还建议,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,不能只关注预期收益率,更要关注数字背后所蕴藏的风险,如收益率风险、投资标的的市场风险、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。(南方都市报 记者王晶晶 实习生杨诗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