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7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回应称,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。
作为调整收入分配重要方式,提高个税起征点出现在许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中,是两会热议话题之一。对此,3月7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回应称,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,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。
那么,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多少?不同代表委员有不同的看法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等多位代表、委员向两会提交了关于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建议,建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提高到5000元,同时调整企业主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,平衡个税征收总额。
董明珠说:“目前,贫富差距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。提高个税起征点,不仅拉动内需,还可以消费,同时缩小贫富差距。而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会使富人更加受益的问题,董明珠表示,在调整起征点的同时,税制结构上可以做一些改变。”
董明珠的提案得到许多企业家代表委员的赞同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表示,为了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在促进公平、改善民生、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建议灵活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,并将调整行为制度化。建议将现行的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”调整为“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”。
也有人认为应该提至更高。全国人大代表、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“不能让穷人养活富人”。
他说,“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,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。我觉得眼下要做的就是将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提高到5000元;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消费水平高的城市,征收起点提高到7000元。”
此外,全国人大代表、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庆洪则建议将个税和房价挂钩。他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,加紧出台《个人购房享受所得税抵扣条例》,建议对于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的自住消费,应给予税收优惠,首套购房者应享受个税抵扣政策,抵扣采用“先征后退”的办法。
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曾经过多次修改。2005年10月27日,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800元,提高至1600元;2008年3月1日起,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1600元提高到2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