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青透露,1996年至2007年间,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10.93个百分点,因此其呼吁中国亟待建立长效的工资增长机制,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,提高个人工资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
数据显示,1997年至2007年,我国GDP比重中,政府财政收入从10.95%升至20.57%,企业盈余从21.23%升至31.29%,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.4%降至39.74%。
更进一步的数据显示,2002年至2009年,我国GDP年均增速超过10%,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年均增长只有8.18%。
提高收入:
个税或以家庭为单位征收?
如何提高工资收入,并缩小各个方面的收入差距?
本报记者了解,在当前的《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》版本共分为四个部分,对这一难题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解决方案。
第一个部分是涉农,缩小城乡差距,增加农民收入;第二部分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;第三部分则为提高工资性收入;第四部分则为通过税收手段(主要是个人税收)来调节收入分配。
正在制定中的《指导意见》初稿强调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要采取综合征收的方式,事实上,目前将个人交通补贴等纳入个税范畴就是其中一种做法。
本报记者独家了解,《指导意见》初稿关于个税的一个最大的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:个人所得税或将按照家庭为主体进行征收。
“个人所得综合计征要开展了,车补等都计入综合了,这是小综合;还有大综合,个税现在是分着征的,以后按照家庭为单位来征收,可以减轻一些负担。”一位参与《指导意见》初稿征求意见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。
通过个税调节差距之外,知情人士透露,对于垄断行业高收入、事业单位薪酬改革、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低保等方面,也在《指导意见》初稿中得以体现。
缩小差距:二次分配路线图
提高工资性收入并不能完全解决收入差距问题。本报了解,关于工资收入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初稿还强调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等。
据知情人士透露,《指导意见》初稿中特别强调了“工会要发挥积极的作用”,强调了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要发挥作用。
不过,即使对于涨工资,工人群体也存在诸多不同,普通工人收入较低,农民工收入低,不同行业之间的人收入也有差距,管理层和工人之间也有很大差距,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亦是一大挑战。
本报了解,《指导意见》初稿将通过二次分配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格局。
这其中的两大难题,一是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,二是存在的巨额社保缺口,以及教育、住房、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对工资性收入提高的部分抵消;三是国家征收垄断收入,并在二次分配中以转移支付方式缩小差距。
以《指导意见》初稿中强调的反对垄断企业过高收入的说法为例,苏海南表示,国家就需要通过二次分配将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收缴后让利给居民。
“企业,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要把利润上缴给国家;从政府角度看,要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免税,这样就会让居民分得的份额增加,而政府让利的部分可以从征收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中弥补。”苏海南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