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曾雅各 摄)
编者按
一年前,国家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紧锣密鼓出台,在其指导下,市委、市政府带领企业成功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,产销持续增长。
2010年,面对新的经济环境,为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,扩大国内消费需求,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,解决企业当前困难和产业长远发展问题,泉州市石化、船舶、钢铁及有色金属、汽车、纺织、轻工、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等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出台,实施期为2010—2011年。
□本报记者 王宇 通讯员 孙铭军
装备制造产业
目标:
2010—2011年行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6.7%,其中规模以上产值年均增长19.5%,力争占全省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产值10%以上。初步建成特色鲜明、重点突出的专业园区。
措施:
鼓励“零增地”技术改造
意见鼓励企业“零增地”技术改造,对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、厂房改造建设的项目,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;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,通过财政预算支出全额返还给企业。
电子信息产业
目标:
2010年实现产值138亿元,2011年产值超过180亿元。
措施:
培育产业新增长点
在培育产业新经济增长点方面,意见提出促进光电光伏产业的发展;扶持关键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。完善微波通信、数字视听产品、高端无线通信设备等产业链,培育智能安防、新型元器件、电子信息材料、智能电子玩具、电源类产品等产业。
纺织产业
目标:
2010—2011年行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.4%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7.0%。培育15个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品牌企业、2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品牌企业集团、1个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品牌企业集团。
措施:
引导进驻市总部经济区
我市纺织服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仅占行业全部企业总数的10%,小企业占绝大多数。
结合总部经济区建设,意见提出组织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行业龙头企业进驻市总部经济区,进驻企业可优先享受《泉州市发展总部经济财税支持规定》中的相关扶持政策。同时,将产业招商目标对准国际新兴产业、跨国公司、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台湾100大、港澳重要企业。
此外,还将结合“十一五”规划和“十二五”规划编制,加快惠安惠南,晋江经济开发区,石狮锦尚、凤里等纺织服装生产基地规划建设,提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。